四川省宁南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川3427执576号
**、四川晨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在执行**与四川晨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203,071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203,071元,其中,本金203,071元,申请执行人**自愿放弃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本院已于2021年11月11日将该款转付给**。至此,**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川3427民初672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