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三盛制冷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某某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浙江省玉环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8)浙1021执恢937号
申请执行人玉环县质量技术监督局,住所地玉环县玉城街道双港路422号,组织机构代码:123456789。
法定代表人许文平。
被执行人***,男,1981年9月3日出生,住玉环县玉城街道西城路53号,公民身份号码:331021198109030015。
被执行人高建光,男,1965年3月13日出生,住玉环县玉城街道长兴路119号,公民身份号码:332627196503130017。
被执行人玉环皇庭丽晶酒店(普通合伙),住所地浙江省玉环县玉城街道双港路422号,组织机构代码:582653131。
法定代表人林伟。
被执行人台州三盛制冷设备安装有限公司,住所地浙江省玉环县玉城街道三合潭工业区,组织机构代码:784404256。
法定代表人林云标。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玉环县质量技术监督局与被执行人***、高建光、玉环皇庭丽晶酒店(普通合伙)、台州三盛制冷设备安装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执行依据为(2013)台玉民初字第00843号法院生效裁判,本案已执行完毕,现予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一八年五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