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市环宇空调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萍乡市环宇空调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江西建工第四建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西省芦溪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赣0323执759号
萍乡市环宇空调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申请执行人萍乡市环宇空调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与被执行人江西建工第四建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2年7月20日立案执行,申请执行标的额为165706.04元及利息,执行依据为江西省芦溪县人民法院(2021)赣0323民初1398号民事判决书。在执行过程中,经本院强制执行,执行到位金额171732.14元(含执行费2385.59元),该案已全部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规定,该案按执行完毕方式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八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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