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澳斯铸造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河北九源颜料有限公司、石家庄澳斯铸造机械科技有限公司其他其他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冀0110财保93号
申请人:河北九源颜料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地址:石家庄市鹿泉区。
被申请人:石家庄澳斯铸造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地址:石家庄市赞皇县。
申请人河北九源颜料有限公司于2020年6月30日向本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请求冻结被申请人石家庄澳斯铸造机械科技有限公司名下的银行存款74875元(保全价值74875元)。申请人以保险公司保函提供担保。
本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因情况紧急,如不及时对被申请人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将会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三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被申请人石家庄澳斯铸造机械科技有限公司名下的银行存款74875元,期限为1年。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审判员***
二〇二〇年六月三十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