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河南省新安县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0)豫0323民初2689号
原告:***,男,汉族,1970年8月31日出生,户籍地郑州市中原区,现住郑州市管城区。
被告:洛阳万山湖旅游有限公司,住所地:新安县石井镇龙潭沟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323731338793B。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董事长。
诉讼代表人:洛阳万山湖旅游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负责人:***。
委托诉讼代理人:***,河南新企合律师事务所律师。特别授权。
委托诉讼代理人:***,河南新企合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一般代理。
被告(追加):***,男,汉族,1971年7月15日出生,住河南省新安县。
被告(追加):***,男,汉族,1975年12月17日出生,住河南省新安县。
被告(追加):齐战锋,男,汉族,1972年10月16日出生,住河南省新安县。
被告(追加):***,男,汉族,1952年3月4日出生,住河南省新安县。
被告(追加):***,男,汉族,1943年3月12日出生,住河南省新安县。
被告(追加):***,男,汉族,1965年8月2日出生,住河南省新安县。
被告(追加):***,男,汉族,1961年3月3日出生,住河南省新安县。
被告(追加):***,男,汉族,1967年10月17日出生,住河南省新安县。
被告(追加):***,男,汉族,1957年8月2日出生,住河北省邯郸市邯山区。
被告(追加):付以成,男,汉族,1962年11月15日出生,住河南省新安县。
被告(追加):***,男,汉族,1956年12月7日出生,住河南省新安县。
被告(追加):***,男,汉族,1955年1月17日出生,住河南省偃师市。
被告(追加):***,男,汉族,1973年8月17日出生,住河南省新安县。
被告(追加):***,男,汉族,1953年2月24日出生,住河南省新安县。
被告(追加):洛阳市远博路桥建筑有限公司,住所地:新安县新城区北京路东。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3237440621088。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总经理。
被告(追加):北京优清达清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通州区新城东里**楼**30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231801703XW。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副总经理。
被告(追加):***,男,汉族,1954年12月13日出生,住河南省新安县。
被告(追加):***,男,汉族,1956年9月30日出生,住河南省新安县。
被告(追加):***,男,汉族,1971年1月14日出生,住河南省新安县。
被告(追加):***,男,汉族,1972年11月7日出生,住河南省新安县。
被告(追加):***,男,汉族,1964年3月12日出生,住河南省新安县。
被告(追加):***,男,汉族,1964年9月3日出生,住河南省新安县。
被告(追加):***,男,汉族,1968年2月26日出生,住河南省新安县。
被告(追加):***,男,汉族,1977年11月9日出生,住河南省孟州市。
被告(追加):***,男,汉族,1971年7月13日出生,住河南省新安县。
被告(追加):**头,男,汉族,1965年5月8日出生,住河南省新安县。
被告(追加):***,男,汉族,1956年7月17日出生,住河南省新安县。
被告(追加):***,男,汉族,1948年12月18日出生,住河南省新安县。
被告(追加):***,男,汉族,1970年4月2日出生,住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
被告(追加):***,男,汉族,1984年6月26日出生,住河南省新安县。
被告(追加):***,男,汉族,1961年5月5日出生,住河北省保定市曲阳县。
被告(追加):李长虎,男,汉族,1970年1月3日出生,住河南省新安县。
被告(追加):***,男,汉族,1974年5月2日出生,住河南省新安县。
被告(追加):***,男,汉族,1962年6月28日出生,住河南省新安县。
被告(追加):***,男,汉族,1970年5月22日出生,住河南省新安县。
被告(追加):***,男,汉族,1976年9月25日出生,住河南省新安县。
被告(追加):***,男,汉族,1968年2月7日出生,住河南省新安县。
被告(追加):***,男,汉族,1973年12月22日出生,住河南省新安县。
被告(追加):大冶***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住,住所地:大冶市城北开发区金湖大道**蔚蓝港湾**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28170682102X7。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董事长。
被告(追加):泰安徂汶索道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山东省泰安,住所地:山东省泰安市徂汶景区徂徕镇***村91370900328517644L。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被告(追加):北京优清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通州,住所地:北京市通州区潞城镇武兴路**91110112580848154X。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副总经理。
被告(追加):***,男,汉族,1985年7月26日出生,住河南省新安县。
被告(追加):中外建华诚工程技术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石景山区,住所地:北京市石景山区实兴大街**院**楼****110107746722261A。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总经理。
上列四十三被告共同诉讼代表人:***,男,汉族,1948年12月18日出生,住河南省新安县。
上列四十三被告共同诉讼代表人:***,男,汉族,1984年6月26日出生,住河南省新安县。
上列四十三被告共同诉讼代表人:***,男,汉族,1971年1月14日出生,住河南省新安县。
***、***、***共同委托诉讼代理人:***,河南***师事务所律师。特别授权。
被告(追加):苏州九翔水上浮筒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苏州市吴中区长桥街道澄湖路8,住所地:苏州市吴中区长桥街道澄湖路******50275500F。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总经理。
被告(追加):***,男,汉族,1957年5月8日出生,住河南省新安县。
被告(追加):新安县北冶青龙石材厂,住所地:北冶镇骆岭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住所地:北冶镇骆岭村YG77。
经营者:赵运动,该公司经理。
被告(追加):新安县新城顶尖装饰工程部,住所地:新安县新城紫霞街**。统一社会信用代,住所地:新安县新城紫霞街**TF0A。
经营者:**,该公司总经理。
被告(追加):***,男,汉族,1990年1月18日出生,,住河南省义马市
被告(追加):杨治国,男,汉族,1975年7月12日出生,,住河南省渑池县
本院在审理原告***诉被告洛阳万山湖旅游有限公司、***、***、齐战锋、***、***、***、***、***、***、付以成、***、***、***、***、洛阳市远博路桥建筑有限公司、北京优清达清科技有限公司、***、***、***、***、***、***、***、***、***、**头、***、***、***、***、***、李长虎、***、***、***、***、***、***、大冶***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泰安徂汶索道工程有限公司、北京优清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中外建华诚工程技术集团有限公司、苏州九翔水上浮筒工程有限公司、***、新安县北冶青龙石材厂、新安县新城顶尖装饰工程部、***、杨治国为破产债权确认纠纷一案中,本院于2020年9月8日立案,原告***因在立案时申请院长批准缓交、免交未获批准,本院限其在2020年12月15日前缴纳,但其未缴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原告***撤回起诉处理。
审 判 长 **如
人民陪审员 ***
人民陪审员 ***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十八日
书 记 员 司 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