息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豫1528执保134号
河南***实业有限公司(申请人)、河南君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被申请人):
河南***实业有限公司与河南君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财产保全一案,申请保全内容为:冻结被申请人河南君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银行账户存款1662433.65元,或者查封被申请人名下相当于1662433.65元的其他等额财产。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冻结被申请人名下银行账户,实际冻结金额为302.44元。经本院调查,现已查询到被申请人名下无不动产、车辆等可供处置的财产信息。至此,河南***实业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豫1528民初2844号民事裁定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八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