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磐安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浙0727执恢322号
磐安华数广电网络有限公司、浙江和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磐安华数广电网络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浙江和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一案,(2018)浙0727民特71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磐安华数广电网络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20年09月08日依法立案执行。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现已履行完毕,本案现已结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2020)浙0727执恢322号案件执行完毕。
二〇二〇年九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