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智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开阳县兴龙建材有限公司、贵州智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财产保全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贵州省开阳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黔0121执保842号
开阳县兴龙建材有限公司、贵州智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开阳县兴龙建材有限公司与贵州智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财产保全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9500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完成如下保全措施:
已冻结被保全人贵州智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账户13×××81,以95000.00元为限额进行冻结,实控金额6368.89元。以上账户冻结期限为一年(2021年9月26日至2022年9月26日)
至此,开阳县兴龙建材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黔0121民初4413号民事裁定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审判员*维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七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