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喜百年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某某与贵州喜百年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贵州喜百年装饰工程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执行结案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0)黔03执787号

申请执行人:***,男性,1989年2月22日出生,522122198902226636,汉族,住桐梓县容光乡元木村四组; 被执行人:贵州喜百年装饰工程有限公司,9152010256500392X8,住贵阳市南明区遵义路城市方舟; 被执行人:贵州喜百年装饰工程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91520302MA6DJUN36L,住红花岗区南舟路同一迎红水岸。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遵义仲裁委员会2020年8月24日生效的(2020)遵仲裁字第356号判决,于2020年11月3日向被执行人贵州喜百年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贵州喜百年装饰工程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被执行人(写明指定履行的义务)。但被执行人未履行(或未全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现查明被执行人在×××(写明有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姓名或名称)有(写明收入数额)收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36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扣留(或提取)被执行人在×××(写明有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姓名或名称)收入元(写明收入数额)。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易大刚

审判员  邓雪梅

审判员  廖 戡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书记员  杨 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