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龙里县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0)黔2730民初1995号
原告:**,女,1993年7月13日生,汉族,贵州省习水县人,住贵州省龙里县。
被告:贵州喜百年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贵州省贵阳市遵义路城市方舟大厦17/18/19/20楼。
法定代表人:黄小飞,系该公司总经理。
原告**与被告贵州喜百年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7月24日立案。原告在本院依法送达缴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 刘显红
二〇二〇年八月三日
书记员 陈淑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