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9)黔0102执3757号
申请执行人**,女,1993年4月18日生,汉族,住贵州省大方县。
被执行人贵州喜百年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地址在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遵义路与青云路交叉口城市方舟1幢A单元5层5号。
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贵州喜百年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已私下达成协议,故特向本院申请撤回对本案的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本院(2019)黔0102执3757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尚 文
审判员 沈 帅
审判员 黄子飞
二〇一九年七月二十四日
书记员 唐云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