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星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西安**建设加固工程有限公司、宏星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实施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青海省海西州西部矿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青2894执保38号 西安**建设加固工程有限公司、宏星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人西安**建设加固工程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宏星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海西州西部矿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3)青2894民初743号民事裁定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因被申请人未能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申请人于2023年12月8日向本院申请执行保全,申请执行保全标的人民币2269297.64元。 经本院执行保全,现已执行保全到位人民币2269297.64元。至此,西安**建设加固工程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保全的(2023)青2894民初743号民事裁定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zdqz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