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星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格尔某某建材销售有限公司、宏星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青海省格尔木市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4)青2801执984号 格尔***建材销售有限公司,宏星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格尔***建材销售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宏星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标的568403元、执行费8084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执行款568403元、执行费8084元,本院已将执行款568403元转付给申请执行人格尔***建材销售有限公司,执行费8084元已交至本院执行费账户中。至此,申请执行人格尔***建材销售有限公司申请执行的(2024)青2801民初84号民事调解书已全部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四条第(一)项规定,本案以执行完毕方式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四年六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