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立标机电工程有限公司

江苏华恒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安徽立标机电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9)皖1202执2074号
申请执行人:江苏华恒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溧阳市别桥镇兴城西路292号8608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81573786186L。
法定代表人:徐志荣,该公司经理。
被执行人:***标机电工程有限公司,住合肥市高新区柏堰科技园习友路1689号深港产业园5幢F单元2F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00395500578A。
法定代表人:任怀标,该公司经理。
申请执行人江苏华恒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标机电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8年11月06日作出的(2018)皖1202民初5646号民事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本院于2019年05月06日立案执行,于2019年05月17日向申请执行人发出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状况通知书,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
本案在执行过程中,经两次网络查询,无银行存款、无证券信息、无车辆信息、无互联网银行存款信息;传统查控查询无不动产登记信息(本市内);本院依法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限制其高消费;因本院未查询到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申请执行人也未能提供被执行人有其他可供执行财产线索。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它可供执行的财产,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
审判长  刘晨晖
审判员  周 彪
审判员  谭宏伟
二〇一九年六月二十四日
书记员  史向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