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昱昌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西安昱昌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与安徽中景泰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审按撤回起诉处理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民事案件裁定书
(2021)陕0116民初11896号
原告西安昱昌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诉被告安徽中景泰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7月5日立案,原告西安昱昌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在本院依法送达了受理案件通知后,未在法律规定的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原告西安昱昌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审 判 员     郑  潇                  二〇二一 年 七 月 二十二 日  
书 记 员     路茸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