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贵达鸿消防设备工程有限公司

深圳市艾斯沃安防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贵达鸿消防设备工程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执行裁定书
(2018)粤0304执10358号
申请执行人深圳市艾斯沃安防科技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深圳市贵达鸿消防设备工程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中,本院(2016)粤0304民初10669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被执行人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请求强制被执行人偿付181260.98元及利息等,本院于2018年3月29日依法立案执行。
本案已于2018年5月22日全部履行完毕,本院认为,(2016)粤0304民初10669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内容已经全部执行完毕,申请执行人基于执行依据的权利全部得到了实现,本案依法予以执行结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院(2018)粤0304执10358号案件执行完毕,本案予以结案。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
执行员  范桃江
书记员  李 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