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始兴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粤0222执保140号
仁化县晨宇建筑装饰工程部、始兴县志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人仁化县晨宇建筑装饰工程部与被申请人始兴县志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根据本院作出的(2022)粤0222民初1640号民事裁定书:
本院于2022年9月8日冻结被申请人始兴县志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账号4472********内存款630000元,实际冻结金额630000元,冻结期限为2022年9月8日至2023年9月8日。
至此,本案保全完毕。(2022)粤0222执保140号案作结案处理。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九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