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宏泰节能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粤01执4208号
佛山市雅辉环卫清洁服务有限公司、广东宏泰节能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关于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佛山市雅辉环卫清洁服务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广东宏泰节能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合作合同纠纷执行一案,执行依据:佛山仲裁委员会作出的(2018)佛仲字第200号裁决书。本院于2019年7月29日立案执行,执行标的25431元。
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以被执行人已主动向申请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为由,向本院申请结案。此外,本院扣划被执行人281元作为执行费上缴国库。
据此,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本案作执行结案处理。
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九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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