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日喀则市建筑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某某、西藏日喀则市建筑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民事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四川省崇州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川0184执1837号
***、西藏日喀则市建筑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四川省崇州市人民法院(2019)川0184民初3272号民事判决书,于2021年8月4日立案受理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被执行人西藏日喀则市建筑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合伙协议纠纷一案,执行标的2,357,191元及相关利息,执行费25,972元。执行中,本院已划拨被执行人银行存款2,561,878.5元,支付申请执行人本金及相关利息2,535,906.5元,执行费25,972已上缴国库。该案已全部执行完毕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