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宝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华宝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西省阳城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晋0522执1252号
被执行人:华宝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900566469115B。
法定代表人:陈爱玲,任总经理。
被执行人华宝建工集团有限公司追缴诉讼费执行一案,阳城县人民法院于2021年12月28日作出(2021)晋0522民初205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后,本院于2022年8月5日依法对涉案件诉讼费部分立案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华宝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向本院缴纳诉讼费,本案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八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