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花都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佛山市荣石建筑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广州市花都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民事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粤0604执896号 佛山市荣石建筑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广州市花都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关于佛山市荣石建筑机械设备有限公司申请执行广州市花都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执行依据为本院作出的(2022)粤0604民初18091号民事判决书】,本院于2023年1月16日立案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本院依法扣划被执行人广州市花都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银行存款135428.30元,上述款项收取本案执行费2202元,退申请执行人133226.3元。申请执行人书面向本院申请结案,本案已执行完毕,现予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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