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苏0591执1306号
苏州唯锦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江苏名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苏州唯锦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江苏名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侵权责任纠纷一案,本案已强制执行完毕。被执行人共履行人民币169676元,其中更换费人民币97840元,案件受理费及鉴定费人民币70380元,执行费人民币1456元。至此,苏州唯锦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9)苏0591民初5600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