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柏源钢结构彩色钢板有限责任公司

吉林省中东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与吉林市柏源钢结构彩色钢板有限责任公司等13人追偿权执行结案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吉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吉0291执恢103号
吉林省中东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吉林市柏源钢结构彩色钢板有限责任公司、吉林柏源通宝停车工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徐晓光、李艳凤、柏永生、金玉兰、柏春莲、张佳平、柏永德、李惠春、姜毅、柏昕、柏林成:
申请执行人吉林省中东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与被执行人吉林市柏源钢结构彩色钢板有限责任公司、吉林柏源通宝停车工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徐晓光、李艳凤、柏永生、金玉兰、柏春莲、张佳平、柏永德、李惠春、姜毅、柏昕、柏林成追偿权执行一案。本院作出的(2017)吉0291民初998号民事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本院在执行过程中,因被执行人被执行人吉林市柏源钢结构彩色钢板有限责任公司、吉林柏源通宝停车工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徐晓光、李艳凤、柏永生、金玉兰、柏春莲、张佳平、柏永德、李惠春、姜毅、柏昕、柏林成暂无财产可供执行,本案于2018年11月15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现申请执行人吉林省中东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以徐晓光有可供执行财产为由申请恢复执行。在恢复执行过程中本院依法对被执行人徐晓光名下坐落于长春市绿园区XX路以西,XX以北XX座XX幢XX号房屋进行评估、拍卖。经过第一次拍卖,2020年10月10日,买受人姜鸿浩以591614元的最高价竟得。本院将上述执行款给付申请执行人,本次恢复执行案件执行完毕,申请执行人吉林省中东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向本院申请结案。(2017)吉0291民初998号民事调解书本次恢复执行内容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