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訄鼎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因车辆(皖E51182、皖E09333、皖E07832、皖E08868、皖E51175)在市经开区湖东南路与阳湖路交叉口有未按规定线路清运建筑垃圾,依据《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之规定,被罚款人民币壹仟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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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

    2019-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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