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新颖建筑有限责任公司、临沂高新城乡发展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鲁1391执425号
申请执行人:临沂市新颖建筑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临沂市河东区。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被执行人:临沂高新城乡发展有限公司,住所地:临沂高新区。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临沂市新颖建筑有限责任公司与被执行人临沂高新城乡发展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已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全部义务,本案已执行完毕。
现通知结案。
二〇二〇年八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