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四季青景观建设有限公司

因在京杭运河浙江段三级航道整治湖州段绿化景观施工第LH03标段工程投标过程中,涉嫌有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三条公司被罚款人民币98293元并处取消一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接负责人施美云和直接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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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

    2021-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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