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东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北京市东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裁定书
(2021)京0106执恢1273号
北京市东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北京亿旺京闽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19)京0106民初37757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执行过程中本案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按照和解协议长期履行。
本院认为,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是申请执行人对自己权利的合法处置。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2019)京0106民初37757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程序终结。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员  贺宝刚
书记员  周燕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