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顺安电力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东莞市顺安电力消防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东省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粤1972执10017号

本院于2020年08月06日依法受理执行的申请执行人东莞市顺安电力消防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东莞市南峰商业广场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一案,根据本院作出的已生效的(2019)粤1972民初510号、(2020)粤19民终1570号,经本院执行,被执行人已履行完毕上述判决确定的义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的规定,本案作结案处理。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十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