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基业机电有限公司

东莞市基业机电有限公司、东莞市凯联物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通知书
(2021)粤1973执9098号
申请执行人东莞市基业机电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东莞市凯联物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一案,(2021)粤1973民初7778号民事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被执行人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予以受理。 本案在执行过程中,经过本院强制执行,被执行人已收到执行款共计145483元,并于2021年6月17日向本院提交结案申请书。
本院认为,被执行人已履行完毕,本院执行费已缴纳。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的规定,现作如下告知: (2021)粤1973执9098号案已执行完毕,本院予以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