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报业集团有限公司

湖南日报报业集团有限公司与上海花事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南省长沙县人民法院
民事案件裁定书
(2020)湘0121民初8878号
本院在审理原告湖南日报报业集团有限公司诉被告上海花事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案中,原告湖南日报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与被告上海花事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达成赔偿协议为由,于2020年9月11日向本院申请撤回对被告上海花事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的起诉。
本院认为,原告湖南日报报业集团有限公司的申请符合有关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湖南日报报业集团有限公司撤回对被告上海花事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的起诉。 本案受理费25元,由原告湖南日报报业集团有限公司负担。
审判员 盛 群
书记员 曾丽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