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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兰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青2822执423号
***、青海江豪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执行人***与青海江豪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都兰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22)青2822民初92号民事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未能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22年07月05日向本院申请执行,申请执行标的人民币10000元及相应利息,被执行人另应负担本案申请执行费人民币50元.
经本院执行,现已执行到位人民币10050元。至此,***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2)青2822民初92号民事调解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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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O二二年九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