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东省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粤1971执19310号
关于申请执行人东莞市公路桥梁收费所与被执行人东莞市东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行政非诉审查与执行纠纷执行一案,执行依据:(2019)粤1971行审1045号行政裁定书,执行案号:(2019)粤1971执19310号案件。
因该案已执行完毕,且申请执行人东莞市公路桥梁收费所向本院书面申请结案,本案债权债务关系及相关一切权利义务均已彻底了结,该案已作结案处理。
特此证明。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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