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青0121执1049号
申请执行人:芒康县绿茵园林绿化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xx,住所地:西藏自治区昌都市芒康县嘎托镇格萨尔路xx号。
被执行人:***,公民身份号码×××,男,1969年12月3日出生,土族。
申请执行人芒康县绿茵园林绿化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不当得利纠纷一案,本院依据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20)青0121民初2003号民事调解书,于2020年10月26日已执行完毕。申请标的为50650元,执行到位标的为51310元(含660元执行费),申请执行人领取案款50650元。本案执行完毕,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