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康县绿茵园林绿化有限公司

芒康县绿茵园林绿化有限公司与某某不当得利纠纷执行实施类结案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青海省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青0121执1049号

申请执行人:芒康县绿茵园林绿化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xx,住所地:西藏自治区昌都市芒康县嘎托镇格萨尔路xx号。

被执行人:***,公民身份号码×××,男,1969年12月3日出生,土族。

申请执行人芒康县绿茵园林绿化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不当得利纠纷一案,本院依据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20)青0121民初2003号民事调解书,于2020年10月26日已执行完毕。申请标的为50650元,执行到位标的为51310元(含660元执行费),申请执行人领取案款50650元。本案执行完毕,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