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芮城县人民法院
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晋0830执796号
山西新核能肥业有限公司、***:
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山西新核能肥业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执行标的为9000元,经本院执行,被执行人实际履行9381.5元(包含申请执行费50元;案件受理费331.5元),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申请执行人已领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该案以执行完毕方式结案。
审判员 王江峰
二〇二二年七月二十六日
执行助理琚宇飞
书记员 杨 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