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市亮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东莞市钢联钢铁贸易有限公司、云浮市亮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东省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粤1971执保351号

东莞市钢联钢铁贸易有限公司、云浮市亮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申请人东莞市钢联钢铁贸易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云浮市亮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保全一案【(2020)粤1971民初1135号民事裁定书】,因对被申请人云浮市亮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财产已按生效法律文书保全完毕。本院决定对本案作结案处理。

特此通知。

审判员  李满良

二〇二〇年二月二十一日

书记员  李鸿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