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宝业木制品有限公司

浙江宝业木制品有限公司、杭州龙都置业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19)浙0109执恢336号
申请执行人:浙江宝业木制品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都置业有限公司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浙江宝业木制品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都置业有限公司案由承揽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已履行了全部付款义务,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三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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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结案通知书》的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注意两点:1、执行完毕应制作结案通知书,并发送给双方当事人。2、双方当事人书面认可执行完毕或口头认可执行完毕并计入笔录的,无需制作结案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