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宝业木制品有限公司

某某、绍兴宝业建筑防火材料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浙江省象山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浙0225执恢1085号

申请执行人绍兴宝业建筑防火材料有限公司、被执行人***:

申请执行人绍兴宝业建筑防火材料有限公司诉被执行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2007)绍民二初字第01888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绍兴宝业建筑防火材料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19年11月05日依法立案执行,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已履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2019)浙0225执恢1085号案件执行完毕。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