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广贸建设有限公司

江苏广贸建设有限公司与江苏中道园林建设有限公司、某某、某某、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通知书
(2020)苏0412执保811号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 关于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与江苏广贸建设有限公司、江苏中道园林建设有限公司、***、***保全一案,本院于2020年6月12日立案执行,保全标的10540000.00元。执行过程中,根据申请人的申请及提供的财产线索,本院依法作出如下保全措施: 一、以10540000.00元为限冻结被申请人江苏广贸建设有限公司在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夏溪支行账户(账户名3204216501201000020958),实际冻结0元。冻结期限一年,自2020年6月16日至2021年6月16日。 二、以10540000.00元为限冻结被申请人江苏中道园林建设有限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夏溪支行账户(账户名10×××84),实际冻结0元。以10540000.00元为限冻结被申请人江苏中道园林建设有限公司在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夏溪支行账户(账户名01×××18),实际冻结0元。冻结期限一年,自2020年6月16日至2021年6月16日。 三、以10540000.00元为限冻结被申请人***在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大学城支行账户(账户名32×××15),实际冻结9986.08元。冻结期限一年,自2020年6月16日至2021年6月16日。 四、以10540000.00元为限冻结被申请人***在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花园街支行账户(账户名32×××30),实际冻结2903.66元。冻结期限一年,自2020年6月16日至2021年6月16日。 五、依法查封被申请人***、***名下坐落于武进区嘉泽镇南庄村委西小村16号不动产。查封期限三年,自2020年6月18日至2023年6月17日。 六、依法查封被申请人江苏中道园林建设有限公司名下坐落于嘉泽镇花市路的不动产。查封期限三年,自2020年6月18日至2023年6月17日。 本案保全完毕。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