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开原市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2)辽1282执227号
申请执行人:抚顺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地址:辽宁省抚顺市。
被执行人:开原市交通运输局,地址:开原市。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抚顺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开原市交通运输局运输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申请执行人抚顺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撤回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裁定如下:
终结(2022)辽1282执227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 判 长 张铁强
审 判 员 崔广强
审 判 员 薛立春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八日
法官助理 张 超
书 记 员 孙 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