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鸿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延吉市鼎辉种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吉林省延吉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吉2401执保1327号
申请人吉林省鸿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延吉市鼎辉种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之间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人吉林省鸿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向本院提出解除财产保全申请,要求解除被申请人延吉市鼎辉种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名下银行存款。本院依据(2022)民初9372号民事裁定实施解除保全措施,现申请人申请的解除财产保全事项全部实施完毕。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