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燕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北京世纪凯拓工贸有限公司、北京燕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1)津0106民初122号
原告:北京世纪凯拓工贸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路81号院3号楼北方地产大厦1012室。
法定代表人:胡济平,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安兴盛,该公司工程部经理。
被告:北京燕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基本情况不详。
原告北京世纪凯拓工贸有限公司与被告北京燕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2年1月7日立案。原告北京世纪凯拓工贸有限公司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原告北京世纪凯拓工贸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  郎蕊
二〇二二年二月十日
书记员  李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