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0)黔0113执819号
申请执行人:郑州美弧展览展示有限公司,住所地:郑州市金水区经三路**院**楼******。
法定代表人:邵发得,系公司执行董事。
委托诉讼代理人:韩月凯,系贵州滔量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权限:特别授权。
被执行人:贵阳吉奥现代农业科技发展有限,住,住所地:贵州省贵阳市白云区/div>
法定代表人:王康,该公司经理。
本院执行的郑州美弧展览展示有限公司申请执行贵阳吉奥现代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建设工程纠纷一案,申请人郑州美弧展览展示有限公司申请执行的依据(2017)黔0113民初585号民事判决书、(2017)黔01民终4653号民事判决书申请执行。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对判决生效证明提出异议,经本院向申请人委托代理人释明后,其撤回本案的执行申请。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20)黔0113执819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王 一
审判员 周灿荣
审判员 刘 飞
二〇二〇年六月二十九日
书记员 袁 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