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振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安徽振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安徽华新建筑劳务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安徽省桐城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皖0881执1681号
本院受理的(2021)皖0881执1681号申请执行人安徽振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安徽华新建筑劳务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纠纷一案,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桐城市人民法院(2021)皖08民终201号法律文书,依法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被执行人立即履行已生效的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现被执行人已全部履行义务,此案现已全部执行完毕,特此证明。
二〇二一年七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