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电奥龙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北京中电奥龙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河南上拓置业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河南省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1)豫0106民初1136号
申请人:北京中电奥龙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丰台区菜户营58号27层2708。
法定代表人:李永阳,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吴福英,河南则政鼎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申请人:河南上拓置业有限公司,住所地郑州市上街区通航五路21号院。
法定代表人:田艳伟,总经理。
申请人北京中电奥龙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河南上拓置业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5月20日立案受理。申请人北京中电奥龙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于2021年5月25日向本院申请财产保全,请求冻结被申请人河南上拓置业有限公司银行存款344257.32元或查封同等价值的财产,担保人长安责任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郑州中心支公司自愿以保函形式为申请人北京中电奥龙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本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北京中电奥龙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三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被申请人河南上拓置业有限公司银行存款344257.32元或查封同等价值的财产。
本裁定书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审判员  尹天剑
二〇二一年六月二日
书记员  劳愈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