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地质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广联达通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四川省地质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通知书
(2021)川0726执保81号
本院根据申请保全人四川广联达通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向本院递交解除保全申请,本院于2021年4月29作出(2021)川0726民初90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解除对被申请人四川省地质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开户账户为4402××××0191-0015-0051的银行存款800万元的冻结措施;”(承办人于2021年5月6日下午17时15分拿到案子,当时已经不能进行解除银行账户的操作了)。在保全过程中,承办人于5月7日通过《人民法院执行案件流程信息管理系统》解除了对四川省地质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开户账号为4402××××0051的银行存款8000000元的冻结措施。 至此,(2021)川0726执保81号案件保全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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