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河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
(2022)辽7401执保142号
盘锦鸿海钻采技术发展有限公司、辽宁国威石油科技有限公司:
申请人盘锦鸿海钻采技术发展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辽宁国威石油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财产保全一案,本院依据申请人的申请及本院作出的(2022)辽7401财保26号民事裁定书,冻结被申请人辽宁国威石油科技有限公司在阜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盘锦油田支行账号为12×××15的账户内存款238255.48元,期限为1年,已实际冻结1310.10元。因未查询到足额的申请财产,致使申请保全事项未能全部实施完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第(二)项规定,本案按部分保全结案。
特此通知。
执行员:***
书记员:***
二〇二二年五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