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世华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浙江华邦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与**、钟华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9)浙0102民初2898号******
原告:***邦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新文路15号1幢二楼。******
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
委托诉讼代理人:***,浙江君策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浙江君策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男,1989年10月19日出生,汉族,住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
被告:**,女,1986年8月7日出生,汉族,住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
被告:浙江如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住所地: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瑞晶国际商务中心2404室。******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三被告共同委托诉讼代理人:荣丰闽,浙江天创律师事务所律师。******
三被告共同委托诉讼代理人:***,浙江天创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邦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诉被告**、**、浙江如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6月3日立案,原告***邦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于2019年7月31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邦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申请撤诉,是其真实的意思表示,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邦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1231元,减半收取615.5元,由原告***邦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此页无正文)******
审判长**人民陪审员***人民陪审员*********
二〇一九年七月三十一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