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安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鄂0525执14号
***(申请执行人)、宜昌***制品有限责任公司(被执行人):
***与宜昌***制品有限责任公司劳动争议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15472.8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15472.80元,其中,本金15472.80元,利息0元,迟延履行金(迟延履行利息)0元,(未执行到位的0元,申请执行人申请放弃0元)。本院已于2021年1月25日将该款转付给***。至此,***向本院申请执行的远安县人民法院(2021)鄂0525执14号执行案件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