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林航木业有限公司

襄阳林航木业有限公司、某某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襄阳市襄城区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9)鄂0602执407号之二
申请执行人:襄阳林航木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系该公司总经理。
被执行人:***。
关于申请执行人襄阳林航木业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2018)鄂0602民初825号民事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但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经申请执行人申请,本院于2019年2月14日立案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四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查封、扣押被执行人***所有的车牌号为鄂C×××××丰田牌汽车一辆。
本裁定立即执行。
审判员***

二〇一九年八月十五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