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远安海龙建设有限公司

保全人湖北省远安海龙建设有限公司、被保全人湖北元安建筑劳务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远安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鄂0525执保119号
申请保全人湖北省远安海龙建设有限公司与被保全人湖北元安建筑劳务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保全一案,申请执行标的为冻结被保全人湖北元安建筑劳务有限责任公司名下存款510000元,若冻结金额不足510000元,则查封、扣押被保全人湖北元安建筑劳务有限责任公司其他等值财产。经本院执行,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查询了被保全人湖北元安建筑劳务有限责任公司名下的银行、网络资金、不动产、车辆、证券、税务等财产信息,冻结了被保全人湖北元安建筑劳务有限责任公司银行账户264970.89元,后未发现其他可保全的财产线索。至此,该案以部分保全的方式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一日